2022-10-11 16:49
10月11日,国家统计局发布《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脱贫地区农民生活持续改善——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十》。其中显示,2013年至2020年,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9899万人,年均减贫1237万人,贫困发生率年均下降1.3个百分点。我国减贫人口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70%以上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,经过八年接续奋斗,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,绝对贫困得以消除,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,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,2013年至2020年,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9899万人,年均减贫1237万人,贫困发生率年均下降1.3个百分点。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显示,中西部22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建档立卡户全面实现不愁吃、不愁穿,义务教育、基本医疗、住房安全有保障,饮水安全也有保障,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。
根据报告,我国一半以上农村减贫人口来自西部地区。分地区看,2013年至2020年,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5086万人,减贫人口占全国减贫人口的51.4%,年均减少636万人;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3446万人,减贫人口占全国减贫人口的34.8%,年均减少431万人;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1367万人,减贫人口占全国减贫人口的13.8%,年均减少171万人。
我国在取得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的同时,也为世界减贫作出了突出贡献。国家统计局表示,中国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七成。改革开放以来,按照世界银行每人每天1.9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,我国减贫人口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70%以上;据世界银行公开数据,我国贫困发生率从1981年末的88.3%下降至2016年末的0.5%,累计下降了87.8个百分点,年均下降2.5个百分点,同期全球贫困发生率从42.7%下降到9.7%,累计下降33.0个百分点,年均下降0.9个百分点,我国减贫速度明显快于全球,贫困发生率也大大低于全球平均水平。
如今,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,生活水平不断提高。2020年,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88元,2013年至2020年年均增长11.6%,比全国农村年均增速快2.3个百分点。国家统计局表示,特别是2020年,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,全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仍然实现平稳增长,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73.5%,比2012年提高11.4个百分点,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。
从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结构来看,就业扶贫成效显著,工资性收入成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首要来源。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444元,2014年至2020年年均增长12.7%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5.3%,比2013年提高3.7个百分点。
从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来看,2020年,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10758元,2013年至2020年年均增长10.9%,扣除价格因素,年均实际增长8.6%。2020年,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78.5%,比2012年提高了8.0个百分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