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3-09 16:58
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。报告明确,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,科技应用须守法律底线。
以“事前锚定”设下红线,很有现实意义。近年来,随着智能网联汽车融入日常生活,从交通高峰期帮司机保持车辆安全距离,到启动自动泊车实现丝滑入库,诸多功能有效提高了驾驶的便利性和舒适度。但这也让一些人产生了“可以松开方向盘”的错觉,辅助功能一开就玩手机、打瞌睡。据曝光案例,还有人酒后用“智驾神器”企图绕开系统设定,自己躺副驾睡觉,导致车辆自行停于道路中央阻拦通行。种种任性行为,不仅是对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,也是对法律法规的挑衅。
技术进步有偌大空间,但生命安全没有模糊地带。现阶段我国将驾驶自动化分为0级到5级,其中2级及以下为辅助驾驶;去年底,相关部门公布了我国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,将在指定区域开展上路试点。必须明确的是,辅助驾驶系统受技术限制,无法保证在所有道路环境下均能安全运行,其功能只是辅助驾驶人驾驶。无论是此前车企将“智驾”一词全面替换为“辅助驾驶”,还是最高法以案示警,都在提醒我们:系统是辅助工具,不能“反客为主”,负有确保行车安全责任的,始终是人。
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,也是促进消费、扩大内需、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力量。当创新与安全相遇,不断提高认知、明确边界,是减少事故发生的关键,更是长远发展的必须。“喝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”家喻户晓、深入人心,得益于厉行法治的久久为功,而确保智能网联汽车在“安全轨道”上行驶,同样需要以制度力量来凝聚共识。这些年,从相关部门出手规范隐藏式车门把手,到逐步推进制定轻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强制性标准……行业广泛关注的新技术、新产品正逐步走向规范,期待更多务实办法助力其既好用、更用好。
今天,技术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密集活跃期,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,重塑经济发展方式,也对防范风险、保障安全提出了新课题。将法治精神、理性认知融入技术应用,才能真正实现科技向善。
图源:视觉中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