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30 16:14
日前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(征求意见稿)》,首次将网络暴力置于专门法律草案框架内进行系统规制。
(一)
网络暴力沉疴已久,到了今天,早已脱离“互撕喷脏”的原始形态,手段愈发可怖。
造谣诽谤,捏造事实、扭曲真相,营销矩阵集体炒作,将当事人拖进“群体审判”的深渊;人肉开盒,深扒隐私、集中曝光,一哄而上穷追猛打,形成全天候精神围困;煽动对立,强扣黑锅、拉踩战队,非我圈者皆可“定罪”,恶意骚扰、举报没完没了;特别是随着AI 技术普及,施暴者甚至无需自己上手,就可一键生成声情并茂的“小作文”。发声门槛一再降低,极大增加了传播失序失范的概率。
当一些人在网上高分贝输出垃圾,“沉默的大多数”也越来越多。理性氛围被污染,社会信任被稀释,有效公共讨论的空间被压缩。
(二)
这些年,各层面行动不断推进,为整治网暴积累了大量经验,诸多典型案例以及惩处举措更给按键伤人者以强烈震慑。
但客观来说,网络暴力问题衍生至今,已不能仅用个别人的“人性之恶”来解释,其中混杂了传播困境、行业灰产、技术工具本身的负面效应等诸多因素,治理起来自然也面临诸多卡点。
从产生源头看,在“流量为王”的底层逻辑之下,贩卖情绪成为一些博主的生财之道。某些人或佯装正义夹带私愤,或制造痛点引发对立,或操弄话题引流起号……将人性的弱点利用到了极致,将网络传播规律玩弄于股掌之间。
从发酵过程看,平台虽然履行了基础责任,但也有拿技术中立、避风港原则、事后删帖等当挡箭牌的嫌疑。算法不断制造茧房、强化情绪,让很多原本仅是小范围内的讨论被放大为热搜级公共话题,摇身一变更成了证明平台活跃度的“首发信息”。
从事件处理看,暴力发生点位零散,受害者维权常面临举证难、申诉周期长等问题。有受害者表示,在漫长的维权过程中,其正常生活受到极大影响,恶言如潮水般涌来,自己就像在跟一头看不见的大象角力,最后被负面情绪压垮。
(三)
猛药去疴,重典治乱。
整治网络暴力,依法亮剑是根本之策。此次《征求意见稿》被诸多网友认为“振奋人心”,正在于其锚定诸多现实痛点,给出了“一锤定音”的具体方案。
把义务摆上前台,平台失责不再能轻易抽身。《征求意见稿》在“总则”之后即进入“平台治理”专章,对核实用户真实身份信息、采取监测识别机制、算法推荐等作出明确要求。在“法律责任”部分,“责令暂停相关业务、停业整顿、关闭网站或者应用程序”等表述不可谓不严厉。平台失责再不能“热度退了就算了”“罚了几万就行了”,袖手旁观、推波助澜会付出直接代价。
让维权有章可循,受害者不再一人对抗整个洪流。针对办理网络暴力刑事案件,《征求意见稿》对于案件移送、证据移交、提起自诉、协助取证、自诉转公诉、支持起诉等程序性事项予以细化规定,这为受害者维权提供了抓手,也将极大提升维权的效率。
将力量化零为整,构建起多元共治的模式。《征求意见稿》进一步整合了分散的制度资源,让公安、教育、电信、民政、文化和旅游、卫生健康、广播电视等力量一体咬合。当治理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,将进一步提升网络暴力治理的系统性、科学性、长效性。
(四)
每个人都可能是网暴的下一个受害者。立法划定底线,遏制恶行,迈出了关键一步,也重申了一个共识:网络空间是理性探讨、科学监督、畅所欲言的平台,决不能变成蜚语恶言、积毁销骨的修罗场。
网络暴力的滋生,源于浮躁的舆论氛围、流量至上的传播逻辑。以立法重塑算法,将是一个更为长远的治理考题。动真碰硬,正本清源,才能进一步改善网络舆论生态。
图源:新华社、视觉中国